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調整補貼標準
引導企業重構回收利益鏈
電子廢棄物處理行業的競爭力來自產業鏈,要做到將電子廢棄物進行深加工,對其中所含的有價值物質進行高值化綜合利用,從而獲取經濟效益,企業就能不再依賴補貼也能獲利。 資料圖片
◆中國環境報記者 張聰
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發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近日發布新版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新補貼標準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發改委、工信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對廢棄電視機、微型計算機、洗衣機、電冰箱、空氣調節器(簡稱“四機一腦”)產品的基金補貼標準做出了規定:電視機85元/臺、電冰箱80元/臺、洗衣機35元/臺、房間空調器35元/臺、微型計算機85元/臺。
這份基金管理辦法實施3年多來,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非正規渠道無序野蠻處理狀況,使小作坊等非規范拆解行為日趨減少。
此次是基金制度實施以來,首次對補貼標準做出調整。那么,出于什么考慮做出調整?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行業有何影響?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 新標準有何調整?
補貼有升有降,理論補貼總額將增加至101 億元;促進回收處理企業進行深加工
相較于2012年發布實施的補貼標準,此次新版補貼標準調整主要是:電視機和電腦的補貼標準根據不同型號從85元/臺下降到60元/臺或70元/臺;洗衣機大部分型號上調10元至45 元/臺;對空調的補貼則由原來的35元/臺大幅上調至130元/臺。同時,新版補貼標準明確指出,對于14寸以下陰極射線管(黑白、彩色)電視機不予補貼。
四部委在公告中指出,為合理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加快提升行業技術水平和整體效率,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成本和收益變化情況,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進行了調整。
據統計,2014 年我國“四機一腦”實際回收量(包括非法散戶)約為1.36 億臺,理論補貼總額約為98 億元。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究報告指出,若按照新標準調整后,理論補貼總額將增加至101 億元。
這份研究報告還指出,2014 年我國“四機一腦”的官方拆解量(不含非法散戶)為7163 萬臺,補貼總額約59 億元,其中電視機和電腦合計為6645 萬臺,約占總拆解量的93%。若按照基金補貼新標準,則補貼總額將減少約13 億元至46 億元。從拆解率上看,電視機和電腦的拆解率分別為98.74%和28.55%,而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分別只有12.17%、24.03%、0.73%;因此調整拆解產品結構,快速提高電冰箱、洗衣機、空調的處理量是2016 年行業發展的關鍵。
深圳格林美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開華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補貼有升有降,可以引導企業調整拆解產品結構往合理方向走,能促進回收處理企業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行深加工,實現資源化綜合利用,促進處理企業規模化發展,讓優質企業做強做大。
☞ 為何做出調整?
回收產品結構不均衡,回收種類以電視機為主,其余廢舊家電回收量不足兩成;基金赤字,入不敷出
作為家電“以舊換新”政策的延續,基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非正規渠道無序野蠻的處理狀況,使小作坊等非規范拆解行為日趨減少,正規企業處理份額逐漸擴大,“四機一腦”流入正規拆解渠道的理論回收率從16.4%躍升至58.7%,極大推動了廢舊家電拆解規范化進程。
那么,為何要對基金制度進行調整呢?記者了解到,隨著廢舊家電呈爆發
式增長,原有《辦法》也引發了一些新問題。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楊建新曾指出,自2012年7月實施基金制度以來,已納入基金補貼范圍的“四機一腦”流入正規拆解渠道的回收率從20%躍升至40%,雖有大幅攀升,但回收種類仍以電視機為主,其余廢舊家電回收量不足兩成。
業內普遍認為,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廢舊電視機存量大,電視機產品技術更新換代快,帶動消費結構改變,從而導致電視機更新淘汰的數量和速度都明顯高于其他幾類品種;二是電視機補貼相對較高,獲利空間較大,尤其是小尺寸電視機獲利空間更大。二者共同作用導致電視機拆解比例居高不下。而房間空調器等產品由于補貼標準相對處理成本而言偏低,無法抵消回收處理成本,導致企業回收處理積極性較低,回收量較小,難度較大。
基金制度的實施使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有法可依,有效推動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行業的快速發展,這在業內得到共識。然而,隨著近年來拆解處理的快速增長,與此同時,由于各類產品受生命周期所限,電器電子產品產量和進口量增速落后于電器電子產品廢棄處理量增速,導致基金收繳金額不足以支付拆解補貼,基金池在一定時期內出現了赤字。
據財政部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補貼基金年缺口在20億元左右。
☞ 對企業有何影響?
完善基金制度,有升有降的動態調整機制,能有效合理地引導企業重構回收利益鏈
征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目的,一是要落實生產者責任制,通過征收基金促進生產企業履行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的責任;二是通過基金的補貼支持正規回收處理企業發展,實現規模化和產業化經營,促進建立一套比較規范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體系。
許開華認為,基金制度實施3年多之后,四部委根據實際情況對補貼標準適時進行調整,可以有效淘汰那些意圖獲取補貼而簡單回收處理的企業,有利于處理企業轉變經營方式和盈利模式,促使企業引進先進生產設備和技術以提升管理水平,通過規模效應、延伸產業鏈去獲取經濟效益,是對基金制度的完善,對生產企業而言也是公平公正的。
另外,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拆解企業會根據產品基金補貼標準的高低和處理拆解利潤的大小,選擇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產品著重回收拆解。“有升有降的動態調整機制,能有效合理地引導企業重構回收利益鏈。如在新標準下,拆解企業要合理分布供應鏈,除了需要提高補貼較高的電冰箱、洗衣機、空調的處理量外,還要降低電視機、電腦的回收成本才能使盈利得到保障,而小電視已不需要高補貼則是發展趨勢。”許開華說,“動態調整也會更加有利于優質企業的集約化擴大,引導企業合理發展布局。”
此次補貼的調整只針對 “四機一腦”,對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補貼目錄中新增品類則沒有規定。“對新補貼目錄中新增品類也要趕快征收基金以擴大政策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基金告急問題。隨著補貼結構合理化以及新補貼目錄施行擴大補貼范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行業能更加健康發展。” 許開華表示。
不可否認,補貼政策對電子廢棄物處理行業的規范化進程起到了重大推進作用,但是業內也不乏聲音認為,政府應該淡化補貼政策對產業鏈的影響,相關企業要通過技術進步、產業鏈的延伸等,減少對補貼的依賴。“電子廢棄物處理行業最后的競爭力就是產業鏈,只要做到將電子廢棄物進行深加工,對其中所含的有價值物質進行高值化綜合利用以獲取經濟效益,企業就能越來越少的依賴補貼也能獲利。”許開華說。
在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會長蔣省三看來,基金動態調整機制是一個調節器,適時適度地降低基金標準可以使回收產品價格回歸理性,有利于維護市場秩序,實現綠色拆解,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